尊敬的用户,路边临时停车因“未启动缴费程程序”的违停,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补缴停车费用:方式一、登录www.szrtc.cn ,点击“欠费补缴”-“未申请补缴”;方式二、手机登录“宜停车”APP,点击“欠费补缴”-“未申请补缴”;方式三、登录微信“宜停车”公众号,点击“个人中心”-“我的账户”-“停车记录”-“违停记录”;方式四、使用支付宝“宜停车”服务窗,点击“我的账户”-“违停记录”,输入车牌号(如:粤XXXXXX)进行补缴。更多信息请登陆网站www.szrtc.cn。【深圳市道交中心】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反道路停车管理的行为,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关于违反机动车临时停放的规定予以处罚,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可以拖移车辆:
(一)在允许停放时段以外停放的;
(二)未按照规定启动缴费程序的;
(三)超过缴费确定的停放时间停放且未按照本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补缴路边临时停车位使用费的;
(四)未按照停车位标線、停车类型停放的;
(五)在道路停车位内未按照道路顺行方向停放的。
驾驶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情形的,除应当按照路边临时停车位使用费标准补缴应缴费用外,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规定予以处罚,并纳入个人信用征信系统。
道路停车管理单位记录的停车信息资料,可以作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驾驶人违反本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的证据。